对方明明就是犯罪,公安机关为何就是不立案?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31 13:11) 点击:13 |
你是否觉得明明对方是骗了你的钱,可是当你去派出所报案时,接待你的民警跟你说,不好意思,你这是属于民间借贷,是民事纠纷,你应该到法院去起诉,我们不予受理。 又或者说你跟对方签了一张协议,但是对方完全不履行协议,甚至玩起了失踪,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人。但是你去派出所报案,民警还是跟你说,你们这是属于经济纠纷,我们不予受理,建议你到法院去起诉。 如此种种,很多时候,我们明明感觉对方就是诈骗,就是犯罪,甚至问了律师,问了法官亲戚,他们只要一听都跟你说,你被人诈骗了,要到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立案侦查。于是你理所当然的认为,我去报案,把事情一说公安就会给我立案,帮我调查,帮我抓人,但是最后你却遭遇了一些让你怀疑人生的答复——民事纠纷,建议到法院起诉。 我年前代理了一宗诈骗的刑事控告,这个案子在我代理之前,当事人已经去了五次派出所报案,每次去接警的民警都跟她说是民事纠纷,只能走法院起诉。因为当事人是一个工薪阶层,辛辛苦苦自己打工省吃俭用储下了三十几万的存款,被一个“朋友”以所谓的“借钱”一洗而空。 这名当事人被派出所告知不予受理之后,哭天喊地地哀求公安帮帮她,但是警察还是只能对她爱莫能助。我一个朋友知道了她的事情之后,让她来找到了我。于是我约了她见面,从她认识对方开始,到借钱事后的每一个细节详细地了解了一遍,我果断地判断,这是典型的借钱型诈骗。 但是因为当事人已经多次去派出所报案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对此案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想要改变派出所民警的认识难度非常大。 于是我们对她手上的资料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逐一梳理,再对事件做了时间轴,结合证据材料撰写一一对应的刑事控告书。最后形成一份陈述关键事实和犯罪构成说理以及书面证据材料互相印证的刑事控告材料。 在刑事控告材料都完成之后,我们又给当事人做了报案前的辅导,主要是让当事人抓住关键要点陈述,掌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以及本案中对方的犯罪方法和手段。 在完成这些工作之后,我亲自带着当事人到派出所再次报案.刚开始接待的民警果然是一提到我委托人报被诈骗,就被他们以已经跟她说了很多次,该案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去法院起诉的答复。 于是我们拿出了我们事前准备好的一摞刑事控告材料递交给接待民警。然后我说你们再审查一下我们的控告材料和相关的证据,如果你们认为不构成诈骗就按照正常流程给我们出具一份不予立案决定书给我们。 接待的民警同志只能收下我的材料说,那我拿给领导看一下,你们先回去吧。我说你们接收了我们的材料总得给我们出具接受证据清单吧,后来民警就给我们出具了一份接受证据清单。过了几天,我的当事人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让她去签收立案决定书。 事情的经过并不复杂,公安机关从不予受理到决定立案,其实也没那么难,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当事人却遭到派出所三番五次的拒绝呢? 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是当事人报案之前并不了解公安机关报案的流程,不知道自己报案之后公安机关的义务和自己的权力。 第二是当事人对要控告的罪名不了解,报案时陈述没有重点。做笔记的民警问什么答什么,又或者没有头绪的说了一大堆,甚至说到做笔录的民警都觉得烦。 第三是当事人不具备梳理证据的能力。一个案件涉及的证据比较多,时间跨度大时,当事人一般就会把证据一股脑地提交给公安机关,审查的公安民警在短时间内根本没办法形成内心确认判断属于诈骗。 第四是公安机关派出所工作繁忙,平分到每个报案人案子上的时间非常有效。报案人要考虑到这一点配合接警民警有效地完成受理案件的工作。 第五是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的民警法律专业能力不高,需要报案人提供权威专业的分析建议。比如上述报案中的控告书就是给了民警很大的说服力。 第六是个别公安机关派出所有互相推诿的工作作风,面对一些疑难案件,不想接手,能推则推。 在实践中,绝大部分的报案都会比较顺利,罪名简单犯罪手段比较明显的,公安机关只要进行初步的调了解就能轻易地作出立或不立案的决定。 但是针对一些罪名不常见,犯罪手段比较隐蔽,又或者介乎于刑事民事交叉的案件,公安机关往往难以下判断。如果报 案人还是像报正常案件一样去报案,很大可能也同样会遭遇坎坷波折的报案之路。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