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1 13:56) 点击:27 |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如果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 网友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首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其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审查 1、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2)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 2、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避免合同无效; (2)施工能力: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 (3)社会信誉:主要考察企业的诚信和信誉; (4)财务情况:关系到合同履行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发包方后期对业主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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