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毛军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分公司是否承担总公司债务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5:58)    点击:29

现实的公司经营中,企业为了拓展市场的需要,经常会在不同地区开设分公司的情况,开设的分公司一般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那么,分公司是否承担总公司债务?

网友咨询:

分公司是否承担总公司债务

律师解答:

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需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和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律师补充: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如下:

1、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或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分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称为分支机构。而公司本身叫做总公司或者公司;

3、分公司是总公司直属的直接从事经营活动的分公司或附属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毛军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毛军律师,毛军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毛军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88159099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毛军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凉山州律师 | 凉山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毛军律师主页,您是第1527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