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5:53) 点击:26 |
债权转让签合同,通知债务人就行;债务转让比较难,必须有债权人同意才行。那么债权债务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3、法律规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还要注意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律师补充: 债权转让的特征有哪些?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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