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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去世,债权人要求其配偶承担还款责任,法院支持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4 15:45)    点击:43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网友咨询:

  债务人去世,债权人要求其配偶承担还款责任,法院支持吗?

  律师解答:

  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1、如果该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配偶应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要求配偶承担还款责任的,需要债权人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夫妻双方进行了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字、事后追认等。

  2、如果该笔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如果配偶放弃继承遗产或者无遗产可继承,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律师补充: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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